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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政策内容:
1、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优先支持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等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3、优化流程、严格审核、惩戒失信。明确,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相关问题:
一、缴存类
2018年的公积金缴存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多少?
答:2018年职工月最低缴存基数为165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18896元;职工、单位月缴存额最低各为83元、最高各为2267元。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贷款类
(一)第三套房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吗?
答: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第三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购房人(夫妻双方)在房管部门登记的产权产籍记录和征信报告中记载的住房贷款记录累加达到两次的,再次购房认定为第三套住房,即“认房认贷”。
1、产权产籍记录认定范围:指购房人(夫妻双方)在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产权产籍记录;
2、贷款记录认定范围:以征信查询购房贷款记录为准,包含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贷款记录。购房人(夫妻双方)无论该住房贷款是否已结清,均纳入认定范围。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理论上来说公积金也是强制的
关于公积金方面,目前没有看到新政策,都是沿用之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劳动者参加公积金,个人与公司各自缴费比例不低于5%、不超过12%,同时公司缴费比例必须大于等于个人缴费比例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或主贷人)仅限缴存人本人或配偶。
(二)缴存人在异地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地址应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三)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再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提取。缴存职工在本市有多个账户的,需先办理市内转移,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贷款结清以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或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