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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提取新政!11月起施行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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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新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公积金提取行为,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以下是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提取条件


1. 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


2.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每月租金的60%,最高不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总额。


3. 职工在本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每月租金的60%,最高不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总额。


4. 职工在本市购买二手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


5. 职工在本市购买新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


二、简化提取手续


1.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无需提供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或租房发票等基本材料。


2. 职工提取公积金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继续申请提取。但每次提取的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一年。


3. 职工提取公积金后,如需再次提取,需在上次提取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提取。


三、加强提取监管


1.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购房或租房发票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交易、虚报价格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职工提取公积金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对购房或租房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规使用公积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与公安、房产、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公积金提取的监管效率。


四、完善提取服务


1.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对职工的政策宣传,提高职工对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设立专门的公积金提取咨询服务热线,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


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公积金提取行为,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醒广大职工,要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合规使用公积金,共同维护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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