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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全公积金攻略来了!学会正确使用又能省一大笔钱!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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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之前还没有办过无房租赁提取的小伙伴,第一次申请时,需要前往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柜台!记得带好身份证和本市银行借记卡哦!

  申请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即可。一般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办理。

  到时需要填写两张表格,分别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房租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这两张表格可以自己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填写完了之后就可以直接到柜台办理了。

  必要条件一:线下已经在网点成功受理本市无购置住房,并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并且手机号码在办理业务时已通过验证。

  第一步: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打开“我的账户”菜单,点击“网上业务办理”。点击“网上业务协议申请”。

  第二步:注册网上账户。曾经注册过的,可以直接登录。没有账户的,可以点击“注册”,在线完成注册。

  第三步:开通网上办理业务。注册完成之后,登录系统,申请网上业务。网上业务申请开通之后,就可以自行在线申请“个人租赁提取了”。已经开通过的朋友可以直接申请“个人租赁提取续提”。

  注意:没有开通过网上办理业务的同学,要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申请开通。另外,每次签约提取最多签约一年,每个月最多提取2000元。

  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及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10元以下余额)。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房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贷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

  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提取申请,并签署提取承诺书。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和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对申请人购买自住产权住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材料、户籍地证明材料。

  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从外省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获取职工房屋交易真实性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市公积金中心发起提取行为真实性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不能获取房屋交易真实性,或经核查房屋交易不属实的,不得准予提取。

  注意:以上职工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的自住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

  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业务办理结果由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告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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