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上海住房公积金代取需要哪些手续?

2023-09-09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一)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2、外地户口簿或 暂住证 原件和复印件1份;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1份;4、办理社会保险农民工退保的,凭 社保中心出具的《开户通知书》;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的, 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原件和复印件1份;5、提取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1份。

  1、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区、县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凭审核单、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

  自2009年10月1日起,符合租赁提取条件的职工,在租赁合同期限范围内,可每半年一次提出申请(即两次提取申请的间隔时间应为半年),且每次提取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提取限额;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9年10月。

  (三)上星期我也去当地管理中心咨询过了,要买房子或者退休才能办理提取的。

  (四)后来我找第三方公司提取出来了,办理所需的手续材料他们包,在职离职的都可以办理提取的。

搜索